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我市出租车运营管理混乱问题。大冶市交通局对出租车违规经营整治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仅以会议方式安排下属部门落实,未深入了解情况并有效指导和督促;大冶市出租车管理局对整治工作仅以会议、文件落实工作,工作浮于表面,形式主义明显,整治效果不佳。2022年3月,时任大冶市出租车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细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大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贵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冶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国红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2.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违规向企业、货场收取垃圾处理费问题。2021年6月至11月,鲁晓丹在担任金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任,主管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期间,与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副主任吴晓波及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冯海泉商议决定,由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向辖区内货场、车队及企业违规收取垃圾处理费共计197.35万元。2022年3月,鲁晓丹、冯海泉、吴晓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冶湖高新区罗家桥街道徐家铺村杨家湾干扰企业问题。大冶湖高新区罗家桥街道徐家铺村十三组(杨家湾)组长杨正华组织徐家铺村杨家湾村民向周边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并组织人员利用挖机非法强行堵门堵路,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营商环境。大冶湖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工作人员邹卿对高新区内企业存在的困难摸排不力,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实。时任罗家桥街道徐家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徐勇平(现为大冶湖高新区合创公司职员)在任职期间落实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工作不力,服务企业意识不强。2022年3月,杨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邹卿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徐勇平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4.还地桥镇招商引资政策承诺不兑现、污水管网六年未连通问题。还地桥镇招商项目办主任郑赞对企业污水排放需求未积极协调并及时上报,导致企业因污水排放问题遭受经济损失。还地桥镇经发办主任殷建军在负责还地桥镇“双千”工作期间,在企业污水排放问题未实际解决的情况下,将该问题上报销号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郑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殷建军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明显,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或向企业违规收取费用;有的弄虚作假,未实际解决问题而将问题上报销号处理。这些行为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亲清政商关系,必须坚决“亮剑”、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树牢“店小二”意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力争进入全国县域营商环境百强第一方阵、全省营商环境前五、黄石营商环境第一”的目标,自觉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奋发作为,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县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为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