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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05-04     来源:大冶市纪委监委    

1、黄石大冶湖合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原资产管理部部长程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程龙多次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多次违规给员工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在外执行公务期间,借机绕道旅游。程龙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被依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辖区发生违建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时任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规划一中队副中队长柯景云、时任规划三中队副中队长黄少华在辖区控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在收到大冶市查违办下发的《违法建设查处通知书》,要求查处辖区内袁某某户违法建设行为后,既未向大冶市查违办反映袁某某户房屋监管权属情况,也未与监管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接工作,还未对袁某某户房屋桩基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导致该户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28日,柯景云、黄少华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受到诫勉处理。

3、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问题。2018年至2022年,时任灵乡镇长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闵昌俊安排长坪村村委会委员陈惠,将该村集体门面租金、农贸市场摊位租金等收入以不入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用于该村违规招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养老保险以及闵昌俊个人开支等。2023年2月18日,闵昌俊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按程序被罢免;陈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村委会委员职务按程序被罢免,其余相关人员受到诫勉处理。

4、大冶市还地桥镇马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波违规收受村民礼品问题。2021年8月,马石村村民罗某某请求张洪波帮助协调其住户建房问题,并向张洪波赠送烟酒礼品。张洪波收受罗某某赠送的礼品后,帮助其协调解决请托事项。张洪波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12月5日,张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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